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协会学生参观团到访本会

发布时间: Mon May 21 00:00:00 CST 2012   供稿人:王择

    2012年5月17日,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协会组织的学生团到访本会并参观学习。本会陈亮宇秘书和郭超秘书与到访的学生进行了座谈。

    陈亮宇秘书向同学们介绍了仲裁制度的概念、特点以及本会的基本情况,并和来访同学分别就仲裁与诉讼的异同、本会的性质与职能、本会办公室秘书的工作性质和主要内容、如何加入本会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。在交谈中,同学们表现出对商事仲裁的浓厚兴趣。

    座谈结束后,同学们参观了本会的办公区、立案厅、仲裁厅、图书馆等场所。

    到访的同学们表示通过这次活动,加深了对北仲和仲裁的认识,对本会留下了良好印象,并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仲裁,参与仲裁实践。

同学们认真听取介绍
交流回答同学们的提问
带领同学们参观本会的工作场所
讲解如何使用立案厅的信息查询终端
留影
示范条款    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
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/北京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,对双方均有约束力。
活动安排
版权所有:北京仲裁委员会       京ICP备2024070245号-1版权声明

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